#頭條創作挑戰賽#

當地時間10月3日早晨,一架馬漢航空(Mahan Air)W5081號航班從伊朗首都德黑蘭照常起飛,目的地——中國廣州

這架航班採用的是Airbus A340機型,滿座可載380名乘客,其中絕大多數都是在伊朗經商或工作的中國人。


有人探親,有人出差,有人回家,飛機上的近400人原本都以為這會是一趟普通的旅行,幾小時就能順利抵達目的地……

然而,剛起飛不久,意外發生了!


當飛機進入印度領空時,突然收到了通報:


“飛機上有炸彈”!



01

飛機里可能被人放置了炸彈?!

氣氛瞬間凝結。

飛機員立刻向印度方報告:

“飛機里可能被人放置了炸彈!請求在德里機場緊急迫降。”

400多條生命危在旦夕,

然而,印度方面控制中心卻拒絕了這一請求!

新德里空中交通明確表示:

不接受緊急迫降!如果要降落只能在齋普爾或昌迪加爾機場。

目前無法得知飛行員和印度方面到底溝通了什麼,但結果是飛行員拒絕轉飛至其他兩座機場降落。

然後,印度空軍插手了。

印度媒體的報道是:

“印度空軍緊急出動了戰鬥機進行攔截。”

印度空軍的說法是:印度空軍戰機緊急起飛,對客機進行了“伴飛”。

就這樣一來一回的“糾結”中,這架航班在印度新德里上空盤旋了一圈又一圈,整整40分鐘!

時間一分一秒在流逝,威脅仍未解除,情況繼續膠著……

上午10點5分,印度空軍發佈了這麼一條通知:“我們收到來自德黑蘭的指示,不用理會那個爆炸威脅,在此情況下,該航班繼續完成了原定行程。”

在一份聲明中,印度空軍稱:“所有行動都是由 IAF 與民航部 (MoCA) 和民航安全局 (BCAS) 共同按照既定程序採取的。雷達監視,直到它離開印度領空。”

最終,這架馬漢航空W5081號航班也沒能在印度迫降,而是飛往了緬甸的領空,然後繼續朝著廣州飛去……

這邊的廣州白雲機場早已接到了“相關情報”,立即啟動了“緊急響應”。

跑道上消防車、警車、救護車全部到場。

中國北京時間的17:01分,這架飛機降落在廣州白雲機場,從降落的位置看,距離航站樓的距離比較遠,中間留有足夠的安全距離。

旁邊大批的警車、救護車都已就緒。


在經歷了近8小時的提心吊膽後,乘客們驚惶地按照指令離開了飛機。


進行詳細排查後,飛機上沒有發現炸彈。

深夜22:43,白雲機場微博官方回應:

“10月3日,網傳從德黑蘭飛往廣州的W5081航班“受到非法干擾”。白雲機場啟動了應急響應,飛機於17:01降落後相關部門按程序排查未發現異常。當日晚間回程航班將正常執行。目前白雲機場運行正常有序。”

幸運的是,虛驚一場,全員平安。

但是回看全部過程,總讓人冷汗直冒——

危難之中見人品,當時無法確認飛機上有炸彈的消息是否屬實,但印度軍方面對400多條生命卻只是輕飄飄一句“不用理會那個威脅”,冰冷地關上了大門,甚至還派出軍機驅趕……

小溫(化名)是此航班的乘客,下機後憤慨表示:

“這簡直是生死8小時,數千米的高空,心一直懸在嗓子眼,而印度的做法簡直就是見死不救……

直到從窗外見到祖國的土地越來越近,大家才終於安了心,到家了,我們安全了!”


“炸彈驚魂”,有時是慘痛的代價。



02



香港曾發生過一起真正的飛機爆炸案,航班上的81名人員無一生還!

1972年,一架國泰航空700Z號飛機從新加坡起飛,經停曼谷,最終目的地香港

本來一路歡聲笑語,死神卻突然降臨!

在從曼谷飛往香港的途中,行經越南領空時,飛機突然在空中爆炸!

巨大的爆炸衝擊力將飛機的機翼瞬間炸毀,飛機陡然失去平衡,急速下墜……

資料圖(圖源:網絡)

當時的飛機上共有71名乘客、10名機組成員,

81人全部罹難,無人生還。

最終,根據殘骸分析:飛機是從內部爆炸的,有人提前在飛機上放了炸彈!


最終,經過國泰航空和飛機經停的政府的大力排查,發現當時炸彈被裝在了一個手提箱里,被人刻意帶上了飛機。

而炸彈的碎片分析顯示,此炸彈製作比較粗糙,完全不像恐怖組織的“行事作風”。

隨後在對遇難旅客人際關係展開排查時,發現了一對泰國母女。

在這對母女遇難後,獨自在家的丈夫馬上申領了一筆20萬美元的保險金,這在當年絕對是一筆巨款!

而更令人懷疑的是,這份保險是在遇難的母女出發前不久才買的。

隨後,泰國警方逮捕了死者的丈夫。

他是一名泰國警察中尉,飛機上遇難的,是他的未婚妻和他與前妻所生的女兒。

同時,警方在調查中還發現,他是一名賭徒,為了賭博將家產幾乎敗光了,前妻就是因為無法忍受才憤而離婚的……

作案動機似乎非常清晰了,但是他就是不承認!

他非常冷靜地辯解:如果真的要害她們母女,完全可以製造車禍等意外,沒必要把一架飛機炸掉,引起全世界的關註。

而他曾做過警察,反偵察能力很強,警方的審訊一直沒能突破,最終因為缺少證據,只能將他釋放了,並且他也如願得到了保險公司的賠償。

最後因為缺少證據,泰國警方只好把他放了,並且他還得到了保險公司的賠償。


但一些遇難家屬卻認定這個泰國警察就是凶手,甚至在計劃買凶報仇。

不過,這泰國警察拿到錢沒幾年,就得癌症去世了。

同時,更加詭異的是,這架飛機還有一名幸存者。

她是這架飛機的空姐,在起飛前突然請假說身體不適,無法登機。

由於當時已經臨近起飛,無人替班,於是工作組曾給她做工作,希望能夠繼續工作,但她說什麼都不肯,並非常堅決地表示:寧願辭職,也堅決不上飛機。

圖源:網絡

無奈之下,航空公司只能同意她回家。

這名空姐立刻打電話給朋友接自己回家,結果車子剛開到半路,就從廣播里聽到了飛機墜毀的消息……

墜機發生後,這名空姐在接受調查時終於吐了口:

“那天我踏上飛機之前,突然見到飛機周圍出現層層光圈,同時有個奇怪的聲音對我說'千萬別上飛機!'

我當時就像著了魔一般,迷迷糊糊地聽從那個神秘聲音的指示,堅持不上飛機……”

她說的是真是假,成了永遠的迷,

但她的確死裡逃生,成為唯一幸存者。


直到現在,“國泰700Z客機爆炸案”仍是一樁懸案,留給逝者家屬的,卻是永遠揮之不去的傷痛。

飛機上發現炸彈特別危險,航空公司會在接到消息的第一時間就落地調查。

或許正是看中了這一點,一些心懷惡意的人盯上了這裡,幾次三番散播虛假的恐嚇信息,禍亂人間。

03


就在上周三,一架從美國洛杉磯飛往新加坡的航班也在飛行途中曝出了“炸彈威脅”。


當時,飛機正在飛行過程中,一名37歲的男乘客突然站起來大喊自己的手提包中裝有炸彈,然後襲擊了機組工作人員……

最終,新加坡空軍出動了戰鬥機立即護送這架客機,直到安全降落在樟宜機場。

隨後,這名男子被當場逮捕,他的身上並沒有炸彈!虛假報告,只是出於“製造恐慌、報複社會!”


去年9月11日中午,一架從香港飛往北京的國泰航班,降落在北京首都機場,乘客們像往常一樣解開安全帶、整理行李,準備下飛機……

然而,艙門卻遲遲沒有打開。

圖源:香港01

就在大家等得有些不耐煩時,機組人員匆忙趕來,一臉緊張地開始檢查行李架,還沒等大家搞清楚發生了什麼,空姐突然打開了一直緊閉的逃生門!

圖源:網易

這可把飛機上的乘客們嚇壞了,

而空乘們一言不發,只迅速指導乘客從逃生梯滑下……

乘客們只好按照指令逐一滑下。

圖源:巴士的報

由於逃生梯坡度太陡,一些乘客還被擦傷了。

落地後,大家仍被告知不能離開。

此時,乘客們才知道,機組接到警報:飛機上可能有炸彈!


烈日當空的正午,數百乘客在停機坪上暴曬了1個多小時,一邊卻手腳發冷、心中後怕:剛剛過去的3個小時,自己竟曾與死神擦肩?


終於,飛機在機場滯留6小時後,終於排查完畢:

飛機上沒有炸彈。

然而,同樣的一幕卻在3天后再度上演:一架從香港飛往上海的飛機上,剛剛起飛不久,就接到指令“飛機上疑似有炸彈”!

然後是大批警力嚴陣以待,旅客的行程完全被打亂、人心惶惶!


翻來覆去的“詐彈”,將人性之惡詮釋得淋漓盡致。

2021年3月21日22時30分,小趙和朋友在喝酒娛樂後才一拍腦門:糟糕,我趕不上飛機了!

匆忙趕到深圳寶安機場時,已經錯過了登機的時間。

小趙情緒激動,堅持糾纏值機人員為自己辦理乘機手續,在遭到拒絕後,他開始在機場大鬧,與工作人員堅持了20多分鐘後悻悻離開……

走出機場後,他出於報複,在23時撥通了110::

“從深圳飛往鄭州的航班上有炸彈!航班號是PNXXXX!”

結果,又一枚“詐彈”來了,

他的一通謊報電話造成航空公司直接經濟損失數十萬,數百名乘客的行程安排全部被打亂……

多行不義必自斃。

最終小趙被逮捕,並以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罪提起公訴。

27歲的王洪亮,被帶進法庭時仍舊毫無悔意。

為了製造恐慌,他特意購買了一部新手機和多張手機卡,然後分別給北京、上海、南京、西安等地飛往深圳的5架航班打威脅電話……

他一次次謊稱“飛機上有人肉炸彈!”

背後是大批各地機場、航空公司人心惶惶、返航、備降和推遲起飛……

造謠一張嘴,闢謠跑斷腿。

因為他的幾通電話,全國七地機場安檢、公安、消防等部門啟動應急預案,耗費大量人力、物力、財力進行防爆排查,致三家航空公司的22個航班(共3428名乘客)或備降或返航或延遲起飛,無法正常抵達。

直接經濟損失數百萬。

而他的作案動機僅僅是因為:報複警方。

因為和女友開房時、上網吧時,總被警察查驗身份證,感到很憋屈……

天作有雨,人作有禍。

最終,王洪亮被判處8-12年有期徒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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隨口一句話就能製造恐慌。

那麼,這種行為要付出什麼代價呢?

在美國,對航空“詐彈”的犯罪處罰嚴厲。紐約州,可能判處最高終身監禁的刑罰,經濟賠償在幾十萬美元甚至上百萬美元;馬薩諸塞州,將被法院判處最高20年監禁,並處最高5萬美元罰款,同時賠付散佈虛假信息所造成的一切損失。

在中國,同樣處罰嚴厲。

首先,違反了《刑法》,一經查實將被判刑。


《刑法》第二百九十一條:聚眾擾亂車站、碼頭、民用航空站、商場、公園、影劇院、展覽會、運動場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,聚眾堵塞交通或者破壞交通秩序,抗拒、阻礙國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,情節嚴重的,對首要分子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


《刑法》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:投放虛假的爆炸性、毒害性、放射性、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,或者編造爆炸威脅、生化威脅、放射威脅等恐怖信息,或者明知是編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傳播,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造成嚴重後果的,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

編造虛假的險情、疫情、災情、警情,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,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,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,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造成嚴重後果的,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
第二,可能會被禁止乘坐飛機。

機鬧、編造機上炸彈信息等行為,被公安機關處以行政處罰或被追究刑事責任的旅客,將被列為特定嚴重失信人,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。

另外,可能面臨巨額罰款。

突破秩序的疆界、傳播恐怖信息,嚴懲不貸!